广州积分入学需持有在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申报、核定积分:
积分制入学遵循个人自愿、属地申办、统分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申请人可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填报资料,预审通过后,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居住证申办所在镇街积分制受理窗口核验后,正式提出积分申请。经审核、认定的积分分值,将作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重要依据。未取得核定积分分值的,将不能提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已有个人核定积分的,须注意积分计算时间节点,及时在系统提出积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