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人群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二、办理备案
第一步:扫码进入小程序,点击【开始备案】
点击【开始备案】进入“异地备案”页面,参保人可以在该页面查询统筹区开通情况、定点医药机构(住院、门诊、门诊特慢病)开通情况等。
第二步: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选择备案类型
参保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保地、就医地、参保险种、备案类型。
第三步:阅读备案告知书,提交备案材料
核对备案信息,选择申请备案开始时间,填写联系人信息,根据备案人员的不同类别,上传相应的备案证明材料,例如居民身份证、转诊转院证明材料、居住证、工作合同等。
注意:异地急诊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提交备案材料。
异地就医备案允许补办。参保人员跨省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第四步:查看备案进度
回到首页,点击【进度查询】可以一键查询备案状态。
备案成功后,就可选定点,持证就医
选定点:
根据需求,选好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
持码卡就医:
参保人员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均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
三、结算
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对符合就医地规定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规范的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