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大病保险各贫困困难人群的报销比例上涨
一、以下困难对象,大病保险自付比例在规定基础上提升10%。
城镇低保对象、城镇户籍的残疾人和低收人家庭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困难人员。
二、大病保险正常起付标准及规定比例
一个保险年度计一次起付线,参保居民负担的合规医药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1.5万元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
1、起付线以上至5万元(含),报销比例60%;
2、5—10万元(含)报销比例65%;
3、10—20万元(含)报销比例75%;
4、20万元以上至封顶线段,报销比例80%。
三、大病保险报销金额计算公式
(参保患者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总费用-负面清单费用-基本医保已报销金额-基本医保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分段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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