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需要怎么操作?
无需重新填报!无需任何操作!
从9月份起,对于在今年已经填报过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新系统直接把原来的标准调整为新标准,按照新标准计算,让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非独生子女选择分摊享受的,系统也会自动按照比例提高标准哦!
政策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
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