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2023年第一批人才住房销售摇号选房公告
根据《赣县区人才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赣县区2023年人才住房配售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社会公示,共136人取得申购资格。现将赣县区2023年第一批人才住房销售摇号选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1.签到时间: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8:00~9:00;摇号时间:上午9:30
2.摇号地点:赣县区人才大厦4楼人才发展公司会议室
二、摇号规则
1.本次销售按“摇号排序,自主选房”方式进行,采取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号,摇号程序委托第三方软件公司提供和操作,摇号实行现场全程公证,主持人当场宣布摇号结果。
2.根据报名人才类别情况分三批次摇号,以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第一批次:D类人才;
第二批次:E类人才;
第三批次:F类人才。
3.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摇号操作由申请人代表进行, 摇号操作代表从本次参加摇号的申请人中选取,全程参与摇号的操作和监督。
4.摇号前,房源信息和申请人信息预先输入电脑,由群众监督员、公证人员监督并予封存。现场摇号时由公证人员检验后运行。
5.摇号过程中,如遇停电或机器故障等意外情况,摇号中止,已摇出的中签结果仍然有效。
三、选房规则
本次人才住房销售选房按“摇号排序,自主选房”方式进行。申请人按摇号结果顺序5人一组,同时进入选房区,按顺序号依次选房,每人有3分钟选房时间,确认房源后填写《选房确认单》。
1.分批依次选房
第一批次:书香苑三居室;
第二批次:碧桂园四居室;
第三批次:碧桂园三居室。
2.现场缴纳定金
完成选房的申请人凭《选房确认单》前往财务区缴纳2万元定金,申请人在2分钟内完成缴款,缴款成功后视为选购该房源,未当场缴纳定金视为放弃,房源重新释放可选。
3.签署认购协议
申请人凭定金收据前往签约区签订认购协议,7天内付清首付。
4.若本次选房有剩余房源,已经审核具有购房资格又未选到房源的申请人,可按摇号先后顺序再次选房,不受报名时户型限制。
四、有关要求
1.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签到,并请做好定金缴付准备。
2.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可由委托代理人携带书面委托书和本人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摇号选房。
3.因场地原因,摇号区仅限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1人进入,选房区可携带1名家属进入,其他家属需在指定区域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