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海南户籍申请指标
4月30日起,不可以再按照个税申请指标!
2023年4月30日前已按照非本省户籍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方式申请摇号的,资格审核通过仍可正常参与摇号,已获得的指标仍然有效可用。
注意:资格审核每个月的审核时间是22日,22日之后申请的要下月才会审核,也就是说22日之后按照个税申请的也不可以哦!
可以申请指标的条件
住所地在本省的个人,名下没有本省登记的小客车且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不包括名下有注册登记新能源小客车但无普通小客车的个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调控管理机构申请增量指标。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近8年内累计48个月(含)或近24个月(含)连续在本省缴纳社会保险;
2.持有海南省不动房产证(含房产证)或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
3.夫妻一方持有海南省不动房产证(含房产证)或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等方式申请摇号。
查询:指标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