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9日,邢台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邢台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住房保障准入条件》(邢保安居办〔2023〕1号),以下简称《准入条件》),有关制定依据如下:
1.《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试行)(2022修正)(政府令〔2011〕6号)
2.《河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实施方案》(冀民〔2022〕32号)
3.《邢台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邢政办发〔2022〕1号)
公租房申请条件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家庭
2.城市低保边缘家庭
3.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4.青年人(新就业职工)
5.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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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一)通过“冀时办”、“公租房”APP方式申请的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其它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
(二)通过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方式申请的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表》;
3.承诺书;
4.其它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