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条件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持相关资料可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合称遗属待遇) 及死者个人账户余额。
所需资料
1、遗属待遇领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2、参保人员死亡证明材料;
3、遗属待遇领取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宣告死亡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5、遗属待遇领取人本人银行账户(遗属待遇无法通过死者社会保障卡或养老金账户领取的提供);
6、人事档案(在职死亡人员需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提供)
备注:遗属待遇领取账户非死者本人账户时,遗属待遇领取账户户名应与领取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