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期间:
保险责任生效日期2023年06月03日0时、保险责任终止日期2024年06月02日24时。
赔付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住院医疗费用,年度累计免赔额18000元
(1)参保人(含常驻异地人员):赔付比例40%;
(2)特殊人群:赔付比例45%;
(3)既往症人群:赔付比例20%;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住院医疗费用补偿金总额以100万元为限,一次或累计赔付住院医疗费用中自费药品及自费材料费用总额达到100万元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参保人同时涉及特殊人群和既往症人群的,按照最高赔付比例计算理赔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