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可以首次办理省内身份证吗?
答:可以。
办理条件:
1.福建省户籍居民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人员首次申领、年满16周岁人员首次申领、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首次申领、华侨回国定居首次申领和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国籍首次申领。
2.未满16周岁须监护人陪同办理。
办理流程:
1.申领人持申请所需材料,到受理部门户籍窗口核对人口信息,并免费拍摄制证相片。
2.信息核实无误的,户籍窗口采集申领人指纹信息和现场人像信息(未满16周岁将采集与监护人同框的现场人像信息),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签字),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制证完成后,根据申领人办理时选择的领证方式:
(1)选择到受理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领取的,由本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或委托亲属代领,代领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代领人居民身份证领取;
(2)自愿选择快递方式领取的,由邮政速递按指定的福建省内地点投递。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对于异地首次申领:
年满16周岁人员还需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证明材料之一,并签订书面承诺书;
未满16周岁人员还需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申领人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可认定监护关系的《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申领人或者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材料之一,并签订书面承诺书。
附身份证有效期: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