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可在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培训机构免费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可考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鞍山市可以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具体人员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一)贫困家庭子女;
(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
(三)退役军人;
(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五)下岗失业人员;
(六)残疾人;
(七)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
(八)戒毒人员(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
(九)确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
(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十一)灵活就业人员;
(十二)城乡贫困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