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已购买营运性或非营运性汽车的(按厂家指导价计算的非营运性汽车原值在5万元(不含)以内、营运性汽车原值在10万元(不含)以内的除外)的 不符合公租房申请家庭类型。
补充内容:
不符合公租房申请家庭类型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符合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01无特殊原因,申请之日前2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02申请人的父母或子女在城区(象湖镇)或经开区范围内有住房或商铺的(经规划建设部门认定为C、D级危房且不允许重建的除外); 03不如实提供家庭财产、收入情况,或家庭消费水平与所申报的财产、收入情况明显不符的; 0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已享受住房保障且未退出的,或已享受过住房保障自动退出未满五年的; 0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已购买营运性或非营运性汽车的(按厂家指导价计算的非营运性汽车原值在5万元(不含)以内、营运性汽车原值在10万元(不含)以内的除外); 0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注册申请了企业工商户且注册资本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