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节绍兴上虞区员工探亲返岗交通补贴如下:
老员工返岗交通补助政策:
对区内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规上建筑业企业绍兴市外员工在2023年1月22日至2月6日期间自行到虞返岗的,按300元/人标准给予交通补助。
1.扶持对象:对区内规上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含大个体,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规上建筑业企业绍兴市外老员工(2022年在我区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享受政府统一专车专列、企业包车补贴、留虞红包的人员除外。
2.扶持标准:300元/人。
3.办理程序:由企业汇总自行到虞返岗员工信息,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签字、盖章承诺,区人力社保局比对各方数据,审核汇总后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签批、拨款、发放(发放到员工个人绍兴市民卡账户,请确保账户正常可用)。
4.申请材料:《自行到虞返岗员工交通补助汇总申请表》(附件5),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扫描或者PDF格式上报,同时上报电子申请表(非扫描或者非PDF格式),发送到邮箱:sxsyjyzx@163.com。
5.审批程序:企业承诺申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审批。
6.申报期限:2023年3月1日至31日。
7.业务办理: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电话:82120315、82185726。
员工探亲交通补助政策:
鼓励企业以实际行动关爱员工身心健康,对春节期间留虞员工合理安排轮休探亲,或在暑假期间邀请留虞员工子女、家属来虞团聚。对区内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规上建筑业企业因此实际支付交通补助的50%予以补贴,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省内市外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其他地区500元/人。
1.扶持对象:区内规上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含大个体,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规上建筑业企业(上述企业类型划分参照留虞红包企业类型划分规则,名单由主管部门提供)。
2.扶持标准:按企业实际支付交通补助的50%予以补贴,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省内市外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其他地区500元/人(以享受留虞市外员工红包名单为准)。
3.办理程序:由企业汇总相关信息,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签字、盖章承诺,区人力社保局比对各方数据,审核汇总后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签批、拨款、发放。
4.申请材料:《企业员工探亲交通补助汇总申请表》(附件7)、《企业员工探亲交通补助信息明细表》(附件8)、企业相关支付凭证(会计凭证及明细或车船票、过路费等复印件)、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纸质申报(盖章、签字),请确保员工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申报时请一并提供附件7、8电子文档资料。
5.审批程序:企业承诺申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审批。
6.申报期限: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
7.业务办理: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区人力社保局11楼1117室),联系电话:82120314。
下滑可下载以下附件:
1.春节期间市外留虞员工补贴乡镇审核汇总表
2.春节期间市外留虞员工补贴企业申报表
3.企业包车接回员工费用补助申请表
4.包车返岗人员信息登记表
5.自行到虞返岗员工交通补助汇总申请表
6.企业招工奖励申请表
7.企业员工探亲交通补助汇总申请表
8.企业员工探亲交通补助信息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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