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打包付费的,基层医疗机构不再向参保居民收取门诊诊察费(挂号费)。
各市及公立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有计划地开展政策宣传和文件解读,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和媒介,做好解释和引导,广泛凝聚共识,让群众及时、准确、全面了解政策,理解和支持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
各市要健全医疗服务价格运行监测机制,对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做好价格、使用频次及费用等监测分析,特别是对门诊诊察费收取频次较大的,收费与报销结构比例不对称的,要严格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省公立医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