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流程
1、申请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校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2、受理
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准于受理。
3、审查
机动车所有人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机动车所有人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亮毕。
4、批准
发放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