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和比例(唐山市医保基数)

地方特产2022-12-28 19:13:48佚名

唐山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和比例(唐山市医保基数)

  唐山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和比例

  1、在职职工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起薪当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按2%的缴费比例缴纳,由用人单位代为扣缴。工资总额低于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高于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实际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

  2、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机关和财政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缴费比例为7.25%(含生育保险费比例0.25%),其他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7.8%(含生育保险费比例0.8%)。

   用人单位中已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尚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以上年度12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本人统筹内养老金作为缴费基数,按7%的缴费比例缴纳。

本文标签: ,基数  ,比例  ,年度  ,口径  ,用人单位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