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填写《商品房购房补贴申请表》或《 二手房购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住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要求为申报当日查询结果);
②契税完税凭证,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③购房人的有效市民卡号;
④购房人户口本、结婚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⑤个人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佐证资料。
上述材料须验原件另提供复印件一份,提交至县房地产交易所(县建筑业大厦二楼)。不申报人才学历购房补贴的购房人,仅需提供上述①至④资料即可。
(注:申请商品房购房补贴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二手房购房补贴的提供二手住房买卖合同,符合 “卖旧买新”的需提供原房产的二手住房买卖合同,以及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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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申请表
附件2:
二手住房购房补贴申请表
附件3:
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审核表
附件4:
二手住房购房补贴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