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廉租房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廉租房申请材料
1,家庭成员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家庭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书(已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及已被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无需另行认定);
3,房屋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材料;
4,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廉租房保障方式
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过货币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等方式实施。
货币补贴:指向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租赁住房。
实物配租:指向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采取实物配租方式的,享受廉租租金的面积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不享受廉租租金的面积,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标准收取租金。
租金核减:指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现已配租廉租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廉租租金按当年房改标准租金核减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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