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养老服务从业者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可获最高3000元补贴
近日,广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广东省培训补贴项目、培训补贴申领、审核与拨付要求、培训机构管理和相关工作要求。《办法》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根据《办法》规定,养老护理员及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可获最高3000元补贴。
《办法》规定,全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分为六类补贴项目: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生活费补贴等。六类补贴的补贴对象不一,包括劳动者、企业、承训机构、评价机构等。
其中,“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对象为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在广东省就业的劳动者(含在粤就业的外省来粤务工人员、港澳台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劳动者通过自学或者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后,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获得补贴。取得的证书需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含竞赛发证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是在《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范围内的。
补贴标准按照《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指导)标准目录》确定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其中,“养老护理员”及“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补贴标准为:初级工(5级)补贴1000元、中级工(4级)1500元、高级工(3级)2000元、技师(2级)2500元、高级技师(1级)3000元。劳动者获得当地发布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以上证书的,补贴标准可最高上浮30%,具体执行标准由各地市自行确定。
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可在网上全程办理,申领网址为:https://ggfw.hrss.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