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高龄津贴发放最新消息
最新政策
从2023年1月1日起,80周岁(含)-89周岁高龄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9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的生活津贴标准仍执行原标准。
高龄津贴发放从老年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起,至老年人辞世的当月止。
发放标准
1、80周岁(含)-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60元;
2、90周岁(含)-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100元;
3、10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800元。
举个例子
以王奶奶为例,老人今年81周岁,那么她自1月1日起,可以享受到每月不低于60元的高龄津贴,若按60元计算,全年高龄津贴就是60*12=720元;假如王奶奶为79周岁,等到今年3月过生日后满80周岁,那么她从3月起开始享受每月60元的高龄津贴,3-12月的高龄津贴就是60*10=600元。
发放方式
高龄津贴采取数字化主动发放,不需要老年人及其家庭申请,有异议的可申请补发。首次发放,由“浙里康养”应用提前1个月将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信息推送村(社区)调查核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审核申请补发,区(县、市)民政部门审批生成津贴发放清册,并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发放,原则上发放到具备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中。此后自动发放、核减。
高龄津贴发放以户籍为基础,实行属地化管理。2023年1月份至文件施行前1个月提高标准部分由原渠道于2023年6月底前一次性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