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流程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须根据个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对口的职称系列、专业进行申报,按照相应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当年度公布的职称申报通知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当年度通知未公布的按上年度通知为准)。
(二)单位初审。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过核实无误的,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由职业者由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履行单位程序)。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3),完善有关材料推荐意见,报送至省专家服务中心。
(三)窗口审核。省专家服务中心对申报人是否符合优秀青年人才身份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时限;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审核无误的,报送相应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查。
(四)业绩资格审查。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能力、业绩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审查。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告知申报人。
(五)组织评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组成职称评审委员会,采取评审、答辩、业绩展示等方式开展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反馈省专家服务中心。
(六)社会公示。拟通过的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
(七)确认发证。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有关程序确认并发放电子职称证书等资料。职称文件抄送有关省级部门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主评审单位以书面函告结果,由其自行运用评审结果并办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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