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材料
申购人填写申请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一)婚姻证明
申购人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
(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017年11月至2023年4月(60个月),申购人在广州市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60个月证明
(发生中断、补缴情况的累计不超过6个月且相应的月份不计在内)。
(三)学历、学位证明
属于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提供已取得最高学历、学位的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书面通知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广州市城镇户籍满10年无需提交以上学历、学位材料,只有申请优先配售的需提供硕士以上学位证明材料。
(四)职称、专业技术等证明
1、属于专业技术人员的提供广州市公布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目录内的最高级别专业技术证书;
2、属于高技能人才和紧缺工种(职业)的提供广州市公布的高技能人才和紧缺工种(职业)目录内的高技能人才和紧缺工种(职业)证书。广州市城镇户籍满10年无需提交以上材料,只有申请优先配售的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明材料。
(五)享受政策性住房保障情况
申购人及配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直管公房、单位公房等政策性租赁住房或换购共有产权住房的,提供承租政策性租赁住房合同等资料或换购共有产权住房的相关资料。
(六)其他证明材料
在每批次房源推出供应时,需申购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