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生育医疗费用核准支付办理流程
1、参保职工将相关证件材料提交参保单位
2、参保单位审核并填写《丹东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3、参保单位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服务网点办理
4、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材料无误后,核定报销
5、将补贴款汇入参保单位银行账户,业务办结
审批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