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通通州区石港镇石西社区征地补偿方案

地方特产2023-10-08 16:26:04未知

2023南通通州区石港镇石西社区征地补偿方案

  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南通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 (通政发(2020) 43号)及《区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通州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通政发 (2021)5号) 等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补偿方式和标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4.7万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为2.35万元/亩,安置补助费为2.35万元/人。未利用地参照农用地标准的0.7倍执行,为3.29万元/亩。

  (二)青苗补偿标准

  按《区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通州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通政发 (2021) 5号)等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补偿方式和标准为:粮油作物1400元/亩等。

  (三) 地上附着物及房屋补偿安置

  地上附着物、构筑物等补偿安置,由被征地所在镇(区、园、街道) 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按照《通州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技术细则》 (通政规 (2016)1 号) 等相关文件执行。

  具体办法为: 被征地农民保障采取社会保障安置方式。被征地农民安置人员名单中 16 周岁以上的人员作为社会保障对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设立个人账户。不满 16 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安置补助费 2.35 万元。安置人员名单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商定后提出,经镇 (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并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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