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驾考新规(山东省驾考新规改革政策)

地方特产2023-06-20 10:34:53未知

山东省驾考新规(山东省驾考新规改革政策)

  促进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一、强化基础信息共享,杜绝非法培训

  进一步完善机动车驾驶培训监管机制,全省驾驶培训机构培训数据直接上传山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驾培平台”),计时培训数据全网通用,学车数据实时查询;驾培平台审核后推送至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考试平台”),确保培训基础信息准确,培训过程记录真实可靠。全面梳理教学场地和道路训练路线,落实计时培训审核与考试预约联网,通过信息共享,杜绝学时造假、非法培训,维护学员合法权益,提升培训考试质量。

  二、规范业务受理流程,堵塞监管漏洞

  省内通过变更考试地申请预约考试,通过驾培平台联网核查培训记录。在外省完成培训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提供有效培训记录,公安机关受理预约考试。未完成相关科目培训,无法提供有效培训记录的,要纳入本地驾培机构计时培训系统,通过驾培平台与考试平台联网审核后预约考试。

  三、创新管理服务,提高信息共享效能

  进一步提高监管与服务水平,升级理论培训活体检测功能,保证驾驶理论学习实效,提高学员规则、安全意识。完善训练车辆轨迹、时长分析预警等监测手段,确保大纲执行到位。在严格落实大纲的前提下,针对驾培平台与考试平台互联网预约和考试之间存在的时间间隔问题,结合学员技能掌握实际情况,调整驾培平台审核功能,学员学时满足80%时,即可推送培训记录进行考试预约。预约成功后,驾培机构督促学员完成大纲规定的培训学时和内容,切实提高信息共享效率,提升培训考试服务水平。

  四、科学评价培训质量,促进提质增效

  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规章要求,联合开展驾培机构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健全驾培机构学员满意度评价、培训记录落实情况、考试合格率、三年内学员交通违法和事故率、不良记录等考评内容,每季度向社会公布驾培机构考核结果。对规范经营、考核结果好,未发生学时造假、考试作弊等不良记录的优质驾培机构,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考试预约学时。对存在不良记录或违法违规问题的驾培机构,向社会公布,促进教学质量优、服务品质好的驾培机构提质增效,不断提高优质企业市场竞争力。

  五、强化管理措施,提升教练员队伍素质

  落实教练员信息备案制度,及时将教练员信息录入驾培平台,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督促驾培机构细化教练员聘用、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和驾驶新知识、新技术的再教育制度,开展教学质量信誉考核、教学比武、创优争先等活动,组织星级评选,增强职业荣誉感。监督驾培机构强化教练员日常管理,利用驾培平台畅通学员投诉渠道,依法处理违规行为,确保教练员队伍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六、引导科技赋能,促进驾驶培训动能转换

  创新培训方式,充分发挥驾培机构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使用规范化教材,打造集授课讲解、情景模拟、互动体验等功能和书网结合的培训教学方式,强化安全知识、规则意识、风险辨识能力培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用机器人教练和汽车驾驶模拟器等智能培训装置和新技术,推动基础和场地驾驶、道路驾驶交叉融合训练,满足培训教学要求和个性化培训服务需求,激发群众学习驾驶的消费活力和驾培机构教学潜能。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新增、更新教学车辆,推广应用新能源教学车辆和考试车型,打造绿色驾培。

  七、加强安全防护,保障平台平稳运行

  加强平台账户和密码管理,按照“谁发放谁管理、谁持有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两平台联网、录入、查询和数据处理管理职责。要加强对计时培训系统和终端(包括汽车驾驶模拟器、机器人教练、线下线上教学)等企业系统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 确保企业系统符合《交通运输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第二级及以上安全要求。其他管理服务系统依法依规建设应用,并符合有关标准要求。需要共享培训记录或预约数据信息的,要经过两平台安全评估和数据安全保护处理。企业系统或其他管理服务系统要方便群众自主选择学车报名和支付培训费用方式,便利驾培机构自主选择、自主经营,确保培训预约考试信息共享安全有效平稳运行。

  八、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联合组织开展网络和数据安全检查和审核评估,公布各级有关单位工作电话,及时解决培训预约考试数据通道不畅、教学车辆与考试车型不统一等驾驶培训考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处理培训学时造假、窃取盗用平台数据等行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提升行业自律水平,为驾驶培训考试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以上措施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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