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定南县稳经济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定府发〔2022〕8号)、中共定南县委办公室 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力拼经济拼发展的若干措施》(定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为规范购房契税补贴的申报与发放办理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补贴时间、对象及条件
(一)补贴时间
从2022年6月15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网签《赣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同时经住建局备案,并缴纳契税;购买二手住房的,以缴纳契税票据时间为准。
(二)补贴对象
在定南县城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买受人,均可享受由财政局给予的契税补贴。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
(三)申报条件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须付清首付购房款并缴纳契税后方可申请,《赣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共有人的需共有人一同申请,购买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购买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凭缴纳契税票据方可申请。
二、补贴标准
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100%给予补贴,购买第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50%给予补贴。
三、申请契税补贴所需资料
(以下资料一式两份)
1.填写《契税补贴申请表》;
2.经住建局备案的《赣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赣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二手房);
3.申请人身份证;
4.首付款票据和缴纳契税的票据;
5.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首套房或二套房屋证明;
6.申请人银行开户存折;
上述材料在审核之后退回原件,复印件申请上报。
四、申报流程
0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契税补贴流程
1.申请人携带申请补贴所需资料,到购房屋售楼部填写契税补贴申请审核表
2.房地产开发企业收集资料(A4纸装订成册)
3.送县住建局开发股审核申请人资料
4.县财政局复核确认无误后,按契税补贴发放表发放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02购买二手房申请契税补贴流程
1.申请人携带申请补贴所需资料,到住建局房产交易所(行政审批局办证大厅三楼)填写申请审核表
2.交易所初审后,统一送县住建局开发股,按程序办理。
五、契税补贴拨付安排
契税补贴由县住建局每月10日前进行审核和汇总后报送县财政局审核。县财政局审核确认报县政府领导审批,经县政府领导批准后,由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
六、关于退房有关情况的处置办法
(一)在契税补贴实施期间,原则上不予办理退房解除备案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退房的,须提交退房款凭证,退房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该房销售给原购房人或其直系亲属。
(二)关于已享受契税补贴后退房的,需退还已享受的契税补贴。按以下步骤办理:
第一步:到县财政局退还已享受的契税财政补贴;
第二步:购房人持退还契税补贴的财政收据,到县住建局办理退房手续;
第三步:购房人到县税务局申请退还契税。须提交退税申请、税票原件、身份证、购房合同、银行账号、公司退款凭证、县住建局出具撤销备案合同证明、已退契税补贴证明等材料一式四份、复印与原件一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