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进步奖”指标(由市科技技术局提供)
一、积分规则
在本市市区工作期间获得的科技进步奖主要完成人,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得80分;省级科技进步奖证书上排名前5位的一等奖得60分、二等奖得50分、三等奖得40分;市级科技进步奖证书上排名前5位,一等奖得50分、二等奖得40分、三等奖得30分。
备注:1.不与其它积分指标重复积分。2.不设上限。
二、印证材料
国家、省、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奖证书(原件)。
其中线上受理将证书原件拍照上传,线下受理提供证书原件。
附件:科技进步奖(样本)
附件
科技进步奖(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