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1日—2023年12月20日
待遇享受时间
在集中参保缴费期间已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参保对象
1.椒江区本地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城乡居民。
2.非台州市户籍(也就是台州市内9个县区户籍的除外),在椒江行政区域内各类幼儿园、中小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工院校就读的学生。台州市内户籍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参保。
3.与椒江区户籍人员形成婚姻关系,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台州市户籍人员。
4.非台州市户籍,已在椒江区办理有效居住证人员。
5.在椒江区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注:1.非台州户籍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进行参保。
2.免缴对象,即特困人员、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三老人员、垦荒队员、炮残、重点优抚对象、一至二级残疾人员、孤儿、困境儿童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承担,不需要自行办理参保缴费,由医保部门统一参保并生成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