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人才公寓租住申请方式及流程
申请方式及流程
区人才公寓租住由承租方统一向区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由办公室按规定审核。对于区重点引进项目等其他高层次人才,办公室根据区政府相关会议纪要或相关批示受理申请并提出审核意见,由区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批复。
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自收到审批同意意见后,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相关入住手续。
租金缴纳及补助方式
区人才公寓租金补助按“先缴后补”原则实行。
承租方需根据租住协议每年自行向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一次性缴纳租金,区人力社保局在每年6月和12月份发通知受理房租补助申请,并依据相关文件或协议进行审核,按规定向符合条件的承租方发放租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