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制定二孩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施细则。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
1、条件认定
二孩及以上家庭是指按国家政策,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二个及以上子女(为现有子女数)。
2、相关贷款政策
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6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90万元;三孩及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6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3、申请材料及办理要求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及法院判决书等可以证明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
(2)公积金贷款其他事项按照《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范》办理。
4、办理地点
建设银行经七路支行经七路386号
工商银行趵突泉支行济大路11号
农业银行泺源支行经五路256号
中国银行泉城支行八里洼路28号
交通银行市中支行经七路249号
邮政储蓄银行历下支行黑虎泉西路181号
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四区1号楼
浦发银行济南分行个人信贷部黑虎泉路139号
齐鲁银行总部零售银行部顺河街176号
中信银行济南分行个贷中心泺源大街150号
光大银行市中支行阳光新路刘长山路16号
兴业银行济南分行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谷商务中心六区1号楼
平安银行济南分行中润世纪广场13777号
民生银行济南分行舜耕路28号舜耕山庄
华夏银行解放路支行解放路62号
恒丰银行经七路支行经七小纬二路71号
莱芜服务大厅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
钢城服务大厅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钢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1、条件认定
二孩及以上家庭是指按国家政策,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二个及以上子女(为现有子女数)。
2、相关提取政策
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3、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及法院判决书等可以证明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发票、职工本人名下一类结算账户。
4、提取额度及频次
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距上次租房类提取时间间隔需满一年,夫妻双方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以房屋租赁发票金额为准)。
5、办理地点
(1)济南市政务服务住房公积金大厅(历下区经十路17099号):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日9:00-12:00,13:00-17:00
(2)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市中区站前路9号三楼西厅):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日9:00-12:00,13:00-17:00
(3)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高新区舜华路750号二楼):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4)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莱芜服务大厅(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三楼):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5)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钢城服务大厅(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钢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三、本细则由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四、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