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嵊州市融媒体中心下属国有企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义务;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 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 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年龄要求为 18 周岁到 35 周岁(即:1987 年 9 月 13 日到 2005 年 9 月 12 日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户籍限嵊州;
7.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 (详见附件 1 招聘计划表)。
岗位所需的学历及其他证书(证明)的取得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3 日。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 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正式报到前取得所需学历证书。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企业员工 7 名,具体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1)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3 年 9 月 13 日(周三)至 9 月 14 日(周 四),上午 9:00-11:30,下午 3:00-5:00,报名时间为两 天,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嵊州市融媒体中心(嵊州市剡湖街道越秀一 路 21 号)五楼会议室
报名联系电话:0575—83330218
报名方式:嵊州人才网上下载报名表(附件 2),如实 填写并粘贴照片,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携带材料: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片 1 张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 要的证件(证明)。
除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 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的岗位无效。同时考生所报的 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 低于招聘计划数的 3 倍,不足规定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 消招聘计划。
资格审核:由嵊州市融媒体中心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 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准考证领取: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 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1.笔试:笔试考查综合基础知识,满分 100 分。笔试时 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 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在笔试成绩中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 1:3 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 3 名及以上的岗位, 按 1:2 确定,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 100 分,合格分为 60 分。面试不合格者,不 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 参加面试或不能及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 作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 4:6 计算总成绩,若 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 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 1:1 比例确定 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 (试行)》(中组发〔2021〕11 号)规定执行。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 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适岗人选的,不 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 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 在嵊州人才网公示 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 束后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 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嵊州市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考生成绩、体检、录用名单及相关通知、 信息在嵊州人才网公示,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本次公开招聘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并设立举报 电话:0575—83332209。
3.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 起 3 日内向嵊州市融媒体中心书面提出。联系电话:0575—83332209
4.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 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聘 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5.公告未尽事宜由嵊州市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 1 嵊州市融媒体中心下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 2:嵊州市融媒体中心下属国有企业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