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价格:根据青发改[2021]170号文件中规定,居民供热价格实行按套内建筑面积24元/㎡收取,非居民按建筑面积31.71元/㎡。如遇价格调整,按新价格执行,对已缴费用户多退少补。
根据《潍坊市供热条例》之第二十九条、四十三条规定,用户应当妥善使用和维护自有用热设施,不得有下列行为:
第二十九条
(一)擅自改动热力管道、安装管道泵、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
(二)擅自在室内用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或者换热装置;
(三)擅自排放热力系统内的水;
(四)违反建筑设计安全标准新设、改换用热设施;
(五)其他妨碍供用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用户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供热主管部门或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用户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用户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盗窃热能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