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源情况
天成开元项目:该项目位于平谷大街38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28套,大套型(三居室)4套,建筑面积约69.84平方米;中套型(二居室)13套,建筑面积约53.4平方米-54.03平方米;小套型(厅室合一)11套,建筑面积约40.86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8.5元/建筑平方米·月。
慧谷嘉园项目:该项目位于平谷区马坊镇小屯新路2号院内。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38套,大套型(两居室)5套,建筑面积约61.34-64.04平方米;中套型(一居室)30套,建筑面积约54-54.05平方米;小套型(厅室合一)3套,建筑面积约43.19-43.55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6元/建筑平方米·月。
远山嘉园项目:该项目位于平谷南街69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12套,中套型(两室一厅)8套,建筑面积约51.6-53.46平方米;小套型(一室一厅)4套,建筑面积约32.15-40.39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8元/建筑平方米·月。
上述公租房项目的租金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二、配租对象和原则
(一)配租对象
2024年1月14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平谷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可自愿进行网络登记。
优先家庭: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社会救助人员、二人及二人以上未成年子女、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市区有关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等家庭。
特殊说明: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前往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由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二)配租原则
一个家庭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且选定后不能更改。
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不允许升、降档登记,申请家庭应按照公租房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进行意向登记。
同一申请家庭只能放弃两次配租资格,放弃超过两次的需重新申请备案资格。
三、配租排序原则
按照备案年份、配租资格情况、意向登记时间进行排序,具体排序原则如下:
(一)2024年1月14日(含)前取得备案资格的优先家庭排序在前;
(二)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三)取得备案资格时间和配租资格相同的家庭,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的时刻获得的顺序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登记系统结束登记时排列出的顺序将作为最终的选房顺序,选房时将按照该顺序依次进行。
四、配租程序
(一)意向登记
1.登记时间
2024年1月15日上午10:00-1月19日下午5:00
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公布房源配租完成后,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重点说明: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2.登记方式
本次配租登记工作由申请家庭通过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bphc.com.cn/),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在对应的配租计划点击“点击查看”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北京市燕谷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协助登记地点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3.协助登记时间及地点
协助登记窗口开放时间: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5:00。
具体地点及联系方式如下:
协助登记地点:燕谷嘉苑项目管理处69913522
远山嘉园项目管理处56339606
慧谷嘉园项目管理处 50941978
协助登记地址:谷丰东路22号院2-2-102
平谷南街69号院
马坊小屯新路2号院
登记标准
登记原则
一个家庭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且选定后不能更改,登记结果作为选房依据。
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收入等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已经配租(含原廉租房实物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备案家庭,已累计放弃选房或签约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备案家庭,不得参加本次配租活动,意向登记结果视为无效。
6.意向登记排序及结果公示
登记系统将按照排序原则对意向登记家庭进行排序。
意向登记家庭排序名单将于2024年1月22日,在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上(http://www.bjpg.gov.cn/)进行公示。
(二)资格复核和选房入住
北京市平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可向户口所在地街(镇)住房保障部门咨询。北京市燕谷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依序对复核通过家庭组织选房入住。
五、公租房租金补贴
公租房意向登记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须申请人自行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街镇、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取得公租房租金补贴备案资格的,签订公租房合同且申请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后,方可按照政策规定发放租金补贴。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必须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补贴建筑面积上限60平方米,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等文件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4月对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六、其他
北京市平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次配租组织工作,北京市燕谷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咨询电话:
北京市燕谷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010-69967331
监管电话:
北京市平谷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010-8091603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北京市平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