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可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符合下列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开展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自助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待遇政策:
省内异地就医:执行全省统一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