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的待遇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根据江西省统一规定的政策标准,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建成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统筹制度,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线为600元;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按照医疗机构等级设置为:一级及以下60%、二级55%、三级50%;最高支付限额1800元。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的人员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2000元。
门诊统筹基金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支付范围支付。省级医疗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全省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对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实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