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2、委托书及同意出租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4、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
【办理条件】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2、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3、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拓展阅读】
按照《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 租赁房屋的,应当报送出租人、承租人的下列租赁房屋信息:
姓名;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房屋地址。
报送租赁房屋信息的,可以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报送,也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短信等方式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