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区公租房申请材料

地方特产2022-03-27 00:09:04未知

上海普陀区公租房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一、本市户籍(适用于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为本市户籍)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

  2、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劳动或工作合同(公务员以在职证明代替劳动或工作合同)。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3、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交原件。

  4、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居民户口簿、个人户口卡或户籍证明。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5、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婚姻状况证明(未婚承诺、结婚证、离婚证);离婚人员需提交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结婚未生育子女需提交未生育承诺。核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中未婚承诺和未生育承诺交原件。

  6、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居民身份证(未婚子女需提交出生证明)。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7、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全体成员)为本市常住户籍人员,需提交该常住户籍住房的房屋权属凭证,除户籍地住房外,另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和管理该公有住房物业公司出具的《住房面积情况调查表》,拥有本市宅基地的宅基地使用证、建房批准文书等书面证明材料。核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中《住房面积情况调查表》交原件。

  8、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本市户籍地住房已征收(拆迁)的,需提交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凭证。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9、市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到期,重新审核准入资格,需提交《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重新审核联系单》。交原件。

  10、区住房保障机构认定应当补充的其他材料。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非本市户籍(适用于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为非本市户籍)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

  2、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劳动或工作合同(公务员以在职证明代替劳动或工作合同)。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3、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交原件。

  4、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内)。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5、港澳台居民需提交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士需提交《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6、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居民身份证(未婚子女需提交出生证明)。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7、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居民户口簿、个人户口卡或户籍证明。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8、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婚姻状况证明(未婚承诺、结婚证、离婚证);离婚人员需提交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结婚未生育子女需提交未生育承诺。核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中未婚承诺和未生育承诺交原件。

  9、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和管理该公有住房物业公司出具的《住房面积情况调查表》,拥有本市宅基地的宅基地使用证、建房批准文书等书面证明材料。其中共同申请人为本市常住户籍人员,需提交该常住户籍住房的房屋权属证明。核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中《住房面积情况调查表》交原件。

  10、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本市户籍地住房已征收(拆迁)的,需提交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凭证。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11、市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到期,重新审核准入资格,需提交《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重新审核联系单》。交原件。

  12、区住房保障机构认定应当补充的其他材料。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注意:按照《关于推进本市公租房申请便利化的通知》规定免于提交的材料,本人可免于提交。

  :信息来自上海荣和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本文标签: ,原件  ,申请人  ,复印件  ,户籍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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