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资阳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资阳调查队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经市政府五届第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对资阳市现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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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590元/月调整为630元/月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390元/月调整为430元/月
全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767元/月调整为820元/月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507元/月调整为560元/月
(此标准从2021年12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