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清单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在校生需提供学籍证明);
3.就业创业证(在校生不提供);
4.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财务报表(创办企业的人员提供);
6.吸纳新增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资支付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创办企业的人员提供);
7.进货单(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者提供);
8.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者提供);
9.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业务经办流程清单
1.提出申请:创业者在江西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2.申请受理:系统转入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受理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如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由江西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予以告知退回原因,修改完善申请材料后可再次提出申请。
3.材料审核:“受理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的,驳回申请。
4.公示:在省人社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5.拨付补贴:公示通过后拨付补贴资金。
6.业务办结:补贴资金到账后业务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