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许昌市中原英才计划申报条件一览
一、遴选范围和名额
面向全省生产一线的优秀高技能人才。2023年度遴选10名左右。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申报中原技能领军人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须是来自生产一线岗位、秉承工匠精神的在岗人员,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同等资格。从事《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纲要》聚焦的12个重点领域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优先推荐。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原则上各地和省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中原技能领军人才推荐人选各1人,郑州可推荐3人,洛阳、新乡、南阳可推荐2人,优先从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河南省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中推荐。推荐工作应当体现广泛性、代表性,不得多头推荐。
(二)各地和省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条件要求,做好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工作,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所推荐人选经专家评议、公示(涉密人员除外)后,出具推荐函,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组织由高技能人才、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初步人选名单报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评选委员会,对初步人选进行复评。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推荐函和推荐表
推荐函须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在推荐函中需说明推荐公示情况。
(二)推荐人选申报表
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准确填写《中原技能领军人才申报表》(附件2)。申报表一式三份,贴好照片,并按要求在相关位置盖好单位行政公章。申报表须盖骑缝章。
(三)推荐人选事迹材料
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要着重突出推荐人选在技术技能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推荐人选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取得的成绩、技术创新以及在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曾获得的主要的省部级以上荣誉。事迹材料要求控制在500字左右。
五、联系方式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374—2625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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