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
一是低保户、特困户在医疗机构住院时医疗机构会对低保户、特困户享受医疗救助予以直接结算,即是低保户、特困户在医疗机构住院时可以享受医保、医疗救助两项医保待遇,也就是说低保户、特困户在医疗机构住院后除自付自费、超限价等外,医保基金予以100%支付。
二是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对低保户、特困户住院予以医疗救助结算,还可以手工申请医疗救助:只需将住院治疗(包括住院证明、出院证明、费用明细等)到辖区镇民政办申请即可,各镇民政办收取申请资料后统一向区医疗保障局申请。
申请材料
手工申请医疗救助:只需将住院治疗(包括住院证明、出院证明、费用明细等)到辖区镇民政办申请即可,各镇民政办收取申请资料后统一向区医疗保障局申请。
办事窗口
户籍所在地民政办
序号 | 乡镇 | 联系电话 |
1 | 松山街道民政办 | 8783695 |
2 | 大塘民政办 | 6562623 |
3 | 樟市民政办 | 6493138 |
4 | 枫湾民政办 | 13318587620 |
5 | 沙溪民政办 | 6611138 |
6 | 白土民政办 | 6482381 |
7 | 乌石民政办 | 6633636 |
8 | 马坝民政办 | 6681810 |
9 | 小坑民政办 | 6596848 |
10 | 罗坑民政办 | 6407111 |
办公室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条件
在韶关市曲江区参保的低保户、特困户
是否收费
低保户、特困户申请医疗救助的时限一般为一年内,申请办理医疗救助不收取任何费用。
办理时限
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各镇民政办提交的申请资料,经过审核符合规定后,于次月发放医疗救助金到低保户、特困户的个人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