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住房公积金公转按揭贷款材料 郑州市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

地方特产2022-05-17 20:57:46佚名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公转按揭贷款材料 郑州市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需验证原件。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需验证原件。

  (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收入证明复印件各2份(工资主管部门盖章,出租车从业者不提供该项资料,但提供从业资格证复印件),需验证原件。

  (4)借款人结(离)婚证(附相关协议书)复印件2份,需验证原件。

  (5)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帐号。

  (6)房产证、原贷款合同、原抵押合同、原购房合同、原贷款近24期的银行还款记录及银行贷款本金余额证明等材料。

  注意事项:

  ①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到同一张纸上;

  ②户口本复印件需含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③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结婚的、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的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最近30日内出具的婚姻记录证明;

  ④购买郑东新区住房的,提供《郑东新区房地产个贷抵押档案袋》、《郑东新区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书》;

  ⑤配偶不是郑州住房公积金市级缴存户的,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情况证明和缴存明细记录;

  ⑥未参加公积金制度的,由单位出具证明。收入证明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符的,提供银行代发工资流水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有效的收入认定辅助资料,不能提供辅助认定资料的,最高按缴存基数的1.2倍或郑州市最低收入标准认定收入;

  ⑦以商贷购买二手房或市区以外住房的,暂不能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本文标签: ,借款人  ,复印件  ,原件  ,配偶  ,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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