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租房申请成功后可以住多久 公租房申请条件太原

地方特产2023-03-15 15:41:12佚名

太原公租房申请成功后可以住多久 公租房申请条件太原

  太原公租房可以住多久?

  公租房是国家为了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而提供的一种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不属于个人,它的租房价格相对较低,是国家住宅保障体系的重要部分。通常公租房赁期限长为5年,合到期的承租家庭应该退出公租房,如果承租家庭想要续期公租房,应该在公租房合同到期前3个月提出申请,由公租房的产权进行审核,符合公租房续租条件的,可以继续续租公租房。

  根据《太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第三十三条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其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一)虚报隐瞒户籍、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以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

  (三)转借、转租承租住房的;

  (四)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从事经营活动的;

  (五)连续6个月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未按期交纳租金和其他费用的;

  (六)利用公共租赁住房从事违法活动的;

  (七)承租人购买、受赠、继承或租赁其他住房的;

  (八)获得其他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的;

  (九)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应予收回的。

  第三十四条承租人违反第三十三条规定,拒不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市房产管理部门或房屋所有权人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搬迁,按规定价格的2倍计收其超期居住期间租金,拒不缴纳的,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承租人超期居住期间及超期居住退房后5年内,无权再申请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本文标签: ,住房  ,承租人  ,家庭  ,三条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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