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
二、办理流程
1.符合招用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区、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指定报名。县(市)区、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会同开发单位对应招就业困难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2.县(市)区、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公益性岗位的招用考试、考核,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安置人员,优先录用符合岗位条件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
3.县(市)区、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考评制度进行审定,对公益性岗位开发单位补贴申请进行审核。定期对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进行发放。定期对开发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各区县办理联系方式
海城市 3308578
台安县 4800006
岫岩县 7834192
铁东区 5550139
铁西区 7166418
立山区 8772036
千山区 2322600
高新区 5291270
经开区 8433306
市人就中心 2201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