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门诊特定病种”认定主要有:确诊,办理,提交申请材料这三步,详细内容如下:
一、确定申请病种
参保人可到医院就诊,根据医生诊断确定需要申请的病种。
二、办理门特病种待遇认定
参保人员需持医保电子凭证或者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到具备相应门特病种诊断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诊断,根据诊断证明书及就诊相关材料,办理门特病种待遇认定。既往已确诊的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既往化验单、诊断书等,结合实际病情予以办理。
三、提交申请材料
参保人申请门特待遇认定时,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3.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