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提出申请:
1、参保人的社会保险登记信息错误
2、参保人原登记的信息发生变更。
办理材料
1、《参保人信息变更申请表》原件,纸质版一式两份
2、参保人身份证(修改姓名、证件号码需提供)复印件,纸质版一份
3、参保人户口本(户籍地、姓名、证件号码信息变更需提供。由户籍管理部门变更姓名引致修改的,户口本上需有变更记录。如无相关记录,需由户籍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复印件,纸质版一份
4、参保人个人人事档案(修改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个人身份需提供)原件
5、户籍部门出具身份证变更的证明材料(修改证件号码需提供)复印件,纸质版一份
6、护照或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参保人移民到港澳台国外等原因引起证件号码修改需提供)复印件,纸质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