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范围:
纳入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低保范围的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院校(含特殊教育本科)、研究生院校及专科院校的承德市籍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二、资助原则及标准:
贫困残疾研究生由省级一次性资助每人6000元,贫困残疾本科生由省级一次性资助每人5000元,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研究生、本科生由省级一次性资助每人3000元;贫困残疾专科生由市级一次性资助每人4000元,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专科生由市级一次性资助每人3000元。
三、资助对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
2.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团结同学,奋发向上。
3.残疾学生本人或家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 证》。
4.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即可进行资助:
①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②家庭纳入建档立卡范围;
③特困供养的残疾人。
四、提供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生本人或父母其中一方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
3.当年录取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入学证明(原件);
5.最低生活保障证、建档立卡证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五、申请程序
(1)申请资助的学生需携带申请材料向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并填报《河北省资助当年考入高等院校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申请表》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当地公示一周。经县(市、区)残联审核盖章后,将《河北省资助当年考入高等院校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申请表》,《河北省资助当年考入高等院校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汇总表》一式两份,于8月30日前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级残联审核。
(2)市级残联对贫困残疾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由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起草资助报告,连同《河北省资助当年考入高等院校贫困残疾学生汇总表》《河北省资助当年考入高等院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汇总表》于每年9月15日前报送省残联。
六、咨询电话
承德市残联教就部:2155846
双桥区:2150955
双滦区:4301674
营子区:5011693
高新区:2555105
宽城县:6637118
隆化县:7067981
丰宁县:8030101
承德县:3011895
围场县:7521878
平泉市:6082659
滦平县:8985885
兴隆县:5056298
御道口牧场管理区:799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