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人才引进办理指南 珠海人才引进办事指南

地方特产2023-11-02 13:29:50未知

珠海人才引进办理指南 珠海人才引进办事指南

  珠海人才引进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申请市外人才引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和女性年龄分别在50周岁以下和45周岁以下(核准办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年龄以单位审核通过之日作为计算截止点);

  (三)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珠海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2.入选珠海市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

  3.获得珠海市级或经我市推荐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荣誉的人员;

  4.符合珠海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条件要求的留学回国人员;

  5.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人社部承认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

  6.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7.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技能型人才:

  (1)具有四级(中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属于派遣机构引进的中、高级工须在我市工作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

  (2)珠海市技工院校、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

  (3)按照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办法取得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证书的人员;

  (4)获得珠海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六名、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的人员;

  (5)本市企业新招用毕业两年内的技工( 职业) 院校学生,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

  (6)取得《珠海市职业技能精准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

  (7)参加“订单式”“定向式”等技能提升培训合格的人员,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

  8.我市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在我市重点企业工作的一线管理和技术骨干,在本企业工作2年以上(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1年以上);申请人必须是在企业一线工作岗位;企业在审核前必须对本单位申请人员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工作年限按在本企业连续参保时间计算;重点企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各部门、各区动态编制。

  二、办理材料

  1、珠海市人才引进申请表

  2、劳动合同书和劳务派遣协议;

  3、省委省政府或珠海市委市政府颁发的获奖证书;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出国(境)前取得的国内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

  三、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

  1.登录事项申办入口申报(首次使用请先注册,并通过实名认证):

  个人/单位账号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人事人才】→【人才引进】→【市外人才引进】→选择对应申办类型后【点击办理】,按要求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免材料的直接跳过此环节)。申报信息送达用人单位用户审核(单位审核时限为30天)。

  2.单位审核:单位用户对申报内容作出是否审核通过的决定。审核通过的,进入后台审核环节;审核不通过或退回的(退回有效期限为30天,下同),申请人修改完善信息后,可重新申报。

  2、网上预审: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情况特殊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

  ▲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在预审通过后,须等待市人社局官网公示3天。

  ▲符合“秒办”的,直接预审通过,无需等待。

  3、材料核验:申请人自预审通过(二次引进的自单位审核通过)之日起90天内打印《珠海市人才引进申请表》(一式一份,申请人、经办人和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人才引进系统。逾期未上传提交的,视作自动放弃。 经办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情况特殊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

  4、结果告知(短信告知,或申请人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查看):

  1.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在线上打印《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申请调档的,可同时打印《调档函》。

  2.审核不通过或退回的,申请人修改完善信息后,可再次申报。

  ▲申请落户的,申请人自同意引进之日起90天内,向珠海公安部门提出入户申请,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入户(入户程序及所需材料请关注“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户政业务了解)。

  ▲申请调档的,申请人自同意引进之日起90天内,将《调档函》交予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调出。属于国有或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国有控股企业引进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由用人单位保管(已与机要局建立寄递关系的企业,或选择邮政特快专递转递方式的人员,人事档案直接邮寄至单位;无机要寄递关系且选择机要通信转递方式的人员,人事档案邮寄至对应经办机构库房,引进人员自档案寄达之日起30天内通知单位凭《提档介绍信》提走档案);其余企业引进人员的人事档案存放在对应经办机构库房,档案寄达并审档通过后,可在网上签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协议》。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类型)引进人员人事档案统一邮寄至单位保管。

  备注:

  ▲审核时限中提及的“情况特殊的”情形包括:申请人申报材料存疑,需要进一步核查的;申请人学历、职称、技能等级等证书发证机构(或组织考证的中介机构)存疑,需要进一步调查的;申请人涉嫌挂靠单位正在接受调查的;用人单位有违规办理人才引进情形,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用人单位纳入失信名单,且仍在失信行为惩戒期限的等。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审核标准按《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引进核准工作的通知》(珠人社函〔2021〕14号)执行。

  ▲留学归国人员新建档案:由经办机构直接打印留学归国人员上传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珠海市人才引进申请表》新建档案,并存放于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库房(留学归国人员所在单位属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由留学归国人员自行在线打印《珠海市人才引进申请表》交给单位人事建档或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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