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住房租购
在赣州中心城区或所在县(市、区)无住房、无购房建房记录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的F类及以上层次人才,享受人才住房政策,具体如下:
(一)C类及以上层次人才
38.租购新建配建人才住房。按先租后购原则,可申租180平方米以内的人才住房,免租2年,连续服务满2年并与用人单位续签5年劳动合同的,可在续签合同当年开始按成本价购买。减免的租金,由受益财政、用人企业(单位)各承担50%。免租期满后,如不申购承租的人才住房,选择继续承租的,租金由个人、受益财政、用人企业(单位)分别按50%、25%、25%的比例负担,累计租住时长原则上不超过5年。
39.申租人才公租房。可即申即享,可申请三居室,免租2年。减免的租金,由受益财政、用人企业(单位)各承担50%。免租期满后继续承租的,租金由个人、受益财政、用人企业(单位)分别按50%、25%、25%的比例负担。
(二)D类人才
40.租购新建配建人才住房。按先租后购原则,可申租140平方米以内的人才住房,享受租房优惠(承租人才、受益财政、用人企业或单位分别按50%、25%、25%的比例负担房租),连续服务满2年并与用人单位续签5年劳动合同的,可在续签合同当年开始按核定价(核定成本价后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同区域、同等地段、同等品质商品房价格的80%)购买。累计租住时长原则上不超过5年。
41.申租人才公租房。可即申即享,可申请三居室,租金由个人、受益财政、用人企业(单位)分别按50%、25%、25%的比例负担。
(三)E类人才
42.租购新建配建人才住房。按先租后购原则,可申租120平方米以内的人才住房,享受租房优惠(承租人才、受益财政、用人企业或单位分别按50%、25%、25%的比例负担房租),连续服务满3年并与用人单位续签5年劳动合同的,可在续签合同当年开始按核定价(核定成本价后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同区域、同等地段、同等品质商品房价格的80%)购买。累计租住时长原则上不超过5年。
43.申租人才公租房。可即申即享,可申请二居室、夫妻或夫妻带小孩可申请三居室,租金由个人、受益财政、用人企业(单位)分别按50%、25%、25%的比例负担。
(四)F类人才
44.租购新建配建人才住房。按先租后购原则,可申租100平方米以内的人才住房,享受租房优惠(承租人才、受益财政、用人企业或单位分别按50%、25%、25%的比例负担房租),连续服务满5年并与用人单位续签5年劳动合同的,可在续签合同当年开始按核定价(核定成本价后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同区域、同等地段、同等品质商品房价格的80%)购买。累计租住时长原则上不超过5年。
45.申租人才公租房。可即申即享,可申请一居室(单间),夫妻或夫妻带一个小孩可申请二居室、夫妻带两个及以上小孩或者三代同堂可申请三居室,租金由个人、受益财政、用人企业(单位)分别按50%、25%、25%的比例负担。
目前赣州市人才住房已有序供给,人才可按政策申购、申租人才住房,原则上不再发放租房补贴和住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