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所需材料
1、劳动人事仲裁申请书
2、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如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需出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交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情况证明(直属亲属提交直属亲属证明,其他公民代理提交司法局公民代理手续、律师出示执业证并提交执业证复印件和公函)
4、被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供“企业注册资料”原件一份(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信息中心查询,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果园二路)
5、被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登记资料”原件一份(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查询,宜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电话:6252787)
6、被申请人为其他单位的:需提供其管理机构出具的“登记资料”一份(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原籍、现住址、联系电话、确认无误的通讯地址)。
2、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全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
3、具体的仲裁请求及金额。
4、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5、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